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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日期:2020年04月30日 浏览: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是高等职业学院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最好方式,也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实习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习办法(下面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专业在校生,适用于课程实习、顶岗实习、跟岗实习及社会实践等方面。

第二章 实习要求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实习的安排、检查、跟踪、指导和考核等有关工作,要将实习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做到实习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相关联。

第三条 学生学校要求实习,实习考核经用人单位、就业创业指导员和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三方评定合格方能毕业,实习不合格,将发放结业证书。

第四条 实习单位应是与本专业对口或其业务性质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单位可由就业创业工作处、二级学院、专业老师联系或学生自行联系确定。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应先报本班就业创业指导员核准,填写《单位接收证明》(附件7)、《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附件2)、实习单位相关资质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第六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与国家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相关管理规定,我校将学生的实习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跟岗实习阶段和顶岗实习阶段,实习时间为4个月。

1.跟岗实习: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特别是企业生产现场,学生跟着师傅干,师傅为主。

2.顶岗实习: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特别是企业生产现场,师傅指导着学生干,学生为主。

第三章 实习的组织安排

第七条 实习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为关键的一方,直接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

第八条 实习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就业创业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各专业实习的具体管理机构,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指导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 学生的实习工作由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相关技术人员)和校内指导老师(学院专业老师、就业创业指导员)共同指导完成,各专业要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作学生的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第十条 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学生提前参加实习,提前实习的学生应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就业创业工作处应按规定认真审核学生及企业信息并按《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提前实习申请表》(附件9)的流程进行办理。

第四章 实习中各方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2.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跟岗实习任务书》和《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4)、实习大纲等实习相关文件,并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排表》(附件1)。

4.落实每个学生校内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安排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5.组织召开学生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实习有关的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意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主要职责

1.实习单位是学生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

2.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6)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校内指导老师主要职责

1.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任务书的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并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跟岗实习任务书》和《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4)。

2.协助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就业创业指导员每学期至少与所管理的学生联系二次。在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各二级学院应派选老师经常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检查情况表》(附件5)。

3.关心实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指导学生撰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总结》(附件8)并做好学生实习总结的检查、批改工作,做好学生实习的考核工作,填写完成实习学生《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6)。

5.学生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老师要将学生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二级学院存档,材料包括《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承诺书》、《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书》、《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总结》、《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检查情况表》;同时将《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申请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检查情况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考核表》交到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存档,并根据实习指导工作的完成情况,按规定给校内指导老师予一定的津贴。

第十四条 实习学生职责

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实习的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附件3)。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指导员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若由于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造成意外情况的发生学生必须上报就业创业指导员,由就业创业指导员与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就业创业指导员,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就业创业指导员,以便就业创业指导员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就业创业指导员保持联系一次。

4.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班就业创业指导员和其他员工。

5.按照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的业务技能。

6.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写好学生实习总结(有关实习总结要求详见附件8),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校内实习班就业创业指导员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原则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由双方指导老师共同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6)。

第十六条 成绩评定

(一)考核分为两部分

1.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

2. 实习班就业创业指导员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50% 。

(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实习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岗位进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并填写完成《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6),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三)实习班就业创业指导员对学生的考核

实习班就业创业指导员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性以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总结、实习内容完成情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评分标准如下:

1. 优秀(95分——100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

2. 良好(80分——94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

3. 合格(60分——79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4. 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违反《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试行)》(云工发[2015]39号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布之日起执行,原《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云工发[2015]37号文件不再使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排表

2.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

3.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

4.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跟岗/顶岗实习任务书

5.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6.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

7. 接收证明

8.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总结模板

9.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提前实习申请表

10.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书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18320日


附件1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排表

二级学院


专业/班级


实习时间

                          

学号

 

实 习 单位

单位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实习班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意见

 

                                   章                                          年     

备注:此表于学生实习开始后的两周内由二级学院汇总,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一份二级学院存档。

附件2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QQ


实习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名称


自主实习  □     学校安排□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地址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就业创业指导员


联系电话


申请实习的理由及承诺

理由:                                                                          

                                                                                

                                                                               。

承诺:本人在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好实习任务;注意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并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行为和安全负责,自学应修课程;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本人已与家长进行沟通,家长同意本次实习。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指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工作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印制

附件3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

本人已完成在学校期间的理论课学习,将前往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在此,本人承诺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1.本人离开学校参加实习前,办理完学校的相关手续,并留下可联系到的通讯方式,在就业创业指导员与实习单位相互确认上岗时间后,方能离开学校。

2.本人自愿选择到该单位实习就业,实习期间,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保持与学校及校内、外实习指导老师的联系。实习结束时,认真完成《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总结》,填写《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实习鉴定表》,接受学校的考核与评定。

4.在实习期间,服从实习岗位安排,全面完成实习工作内容,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5.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有关行业规定执行。病、事假按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参加实习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6.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由于违规操作、违反社会法规、受骗上当等个人原因出现人生安全问题,由本人承担。

7.积极接受各项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实习单位各项工作操作规程、条例及安全措施等文件。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疾病,加强身体素质。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如遇不明确事项,及时请示二级学院或实习单位领导。若因自身原因所带来的后果一律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9.如在实习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方反映,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吵架,消极怠工和私自离岗。

10.在实习期间有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实习的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处理的规定(试行)》。

11.在实习期间获知用人单位的制造方法、产销价格、交易对象及其机密信息均属用人单位所有并给以保密。

12.实习期间,若确需中途离开实习单位或终止工作的,保证向实习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实习单位、校内就业创业指导员的同意,并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后才离开。

13.绝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与实习工作无关的活动;绝不从事一切危险、违法活动;绝不进入网吧、歌厅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绝不与陌生人和流窜人员交往,以防上当受骗。

14.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学校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补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可视为自行离校,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5.本次实习已取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本人无任何传染性及遗传性疾病,如有隐瞒,由此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16.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果因违反而给学校、自己、他人和实习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害、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课程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7.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存底,一份交由二级学院存档;本承诺书经学生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实习结束后为止。

承诺人:                  专业           (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本人联系方式:                QQ:

家长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附件4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跟岗实习任务书

  

 

二级分院:                 

 

 

   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                  

 

 

实习起止时间:                

 

 


一、实习要求

1. 实习的企业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单位,从事合法经营的行业且具备吸收学生的意向,工作地点不限。

2. 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建立学校、企业之间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实习前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协议要尽量完整、详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不违背国家《劳动法》以及实习当地相关的地方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对岗位、时间、指导、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实习费用、劳动报酬、奖惩制度、责任认定、生活安排等做出详细规定。学生(家长)需签订承诺书及安全责任书。

3. 企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工作。

4. 实习由学校选派有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就业创业工作处提前将实习的要求、学生人数、时间安排等通报给相关招聘企业。由企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的工作量、补贴认定参照学校有关标准。

5. 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要切实做好实习期间的学生远程教育工作,处理好专业课程学习与专业能力培养的关系。可以通过网络课程、技能训练课程、自学指导、参与企业单位的相关培养、培训等形式,加强实习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

6. 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企业或中途离开实习单位。对违反实习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处理的规定(试行)》文件中相应的要求进行处理。

7. 对于实习学生,实习期满,经过企业单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就业创业工作处认定实习成绩合格的,结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可获得相应实习成绩。


二、实习任务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

 

三、实习计划安排

跟岗实习学生校外实习时间(建议三年制第五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详细安排情况如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书

  

 

二级分院:                 

 

 

   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                  

 

 

实习起止时间:                

 

 

 


一、实习要求

1. 实习的企业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单位,从事合法经营的行业且具备吸收学生的意向,工作地点不限。

2. 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建立学校、企业之间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实习前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协议要尽量完整、详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不违背国家《劳动法》以及实习当地相关的地方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对岗位、时间、指导、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实习费用、劳动报酬、奖惩制度、责任认定、生活安排等做出详细规定。学生(家长)需签订承诺书及安全责任书。

3. 企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工作。

4. 实习由学校选派有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就业创业工作处提前将实习的要求、学生人数、时间安排等通报给相关招聘企业。由企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的工作量、补贴认定参照学校有关标准。

5. 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要切实做好实习期间的学生远程教育工作,处理好专业课程学习与专业能力培养的关系。可以通过网络课程、技能训练课程、自学指导、参与企业单位的相关培养、培训等形式,加强实习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

6. 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企业或中途离开实习单位。对违反实习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处理的规定(试行)》文件中相应的要求进行处理。

7. 对于实习学生,实习期满,经过企业单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员)、就业创业工作处认定实习成绩合格的,结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可获得相应实习成绩。


二、实习任务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

 

三、实习计划安排

岗实习学生校外实习时间(建议三年制第六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具体详细安排如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印制

 

附件5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检查记录表

实习学生名单


二级学院


专业


实习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一)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       校内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二)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       校内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三)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       校内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印制

附件6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

  


专业班级


实习单位


所在部门


实习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价意见

 

 

 

 

 

   月  日

实习成绩(百分制)


实习指导老师签名


实习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单位盖章       

签名:

   月   日

校内指导老师考核意见

 

 

 

 

   月   日

实习成绩(百分制)


签名


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意见

 

 

 

 

                               (盖章)

   月   日

综合成绩(百分制)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印制

注:实习学生的综合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价分和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评分组成,由校内就业创业指导员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两项评分的平均值。如在实习过程中有多次考核,最终成绩取多次考核综合成绩的平均值。


附件7

接收证明

(此证明务必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填写)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贵校            学院               专业       级学生            ,已于                       日被我单位接收,实习工作岗位为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学生电话:

学生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附件8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实习总结(封面示例)

 

 

 

 

    名:              

   号:              

二级学院:               

实习单位:               

指导老师: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实习总结

专业、班级:                  姓名:      

(以下为实习总结正文)

 实习总结撰写要求

1.封面

参见实习总结封面示例。

2.正文

2.1 正文的内容

正文由概述和总结二部分组成,正文字数要求400-800字。

2.1.1 概述

简要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岗位、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内容。

2.1.2 总结

简单介绍实习过程做了些什么事、包括个人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思想和业务上的收获和体会,自己的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学到了什么”、“还有哪些不足”、“今后将要怎么做”。


附件9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提前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QQ


实习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岗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条件

提供工作补贴□

提供交通补贴□

提供住宿□

提供工作餐□


实习单位地址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就业创业指导员


联系电话


申请提前实习的理由及承诺:

理由                                                                        

                                                                              

                                                                              

承诺:本人在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好实习任务,注意生产安全和个人安全,不隐瞒自身情况,并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行为和安全负责,自学应修课程;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办理学校统一安排的毕业生相关手续。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我们已知情况,同意孩子的意见。在实习期间,我们将保持联系,叮嘱其注意安全,遵守法纪、校规,要求其密切保持和就业创业指导员、二级学院的联系,保证通讯渠道的畅通,按期完成实习任务;出现安全责任、违规所造成的后果自负,与学校无关。(注:确因距离远,家长不能来校签字需电话授权学生,做好通话记录,取得家长同意后学生可代签,署名“受家长委托代为签字”。)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指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工作处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印制

备注:1.此表由实习的学生如实填写;

   2.学生联系方式有改动时应及时联系就业创业指导员;

3.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参加相关考试,信息采集等,否则不能正常毕业。

附件10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书

      方: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

乙方(学生):          学号:         专业/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实习,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保障学生在院外实习的安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简称:甲方)和学生              (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离开学校参加实习前应向甲方的指导老师领取相关表格,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离校,并留下联系方式与校内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2.乙方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需及时通知甲方的指导老师。

3.甲方指导老师定期与乙方沟通,及时了解乙方实习期间的思想、行为动态;乙方在实习期间,定期向甲方的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4.乙方到岗两天内报告甲方的指导老师,并留下乙方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等方式与甲方的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5.乙方在校外实习或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选乘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以防止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时无法索赔。任何时间段的外出活动须特别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乙方在外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饮食卫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注意防火、防盗;因乙方个人行为发生意外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意外,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指导老师及家长反应,甲方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协助解决。

7.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甲方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8.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实习单位退回学院的,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等相应处分。

9.在实习期间有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实习的违法、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处理的规定(试行)》。

10.乙方实习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时通知甲方的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延期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擅自延期返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在实习期间,在校外住宿,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校外住宿引发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乙方个人行为,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2.乙方实习期间,在甲方管理职责范围外,因乙方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乙方及实际侵权人承担所有责任,甲方可以配合乙方进行意外事故的处理;

1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操作造成乙方及用人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用人单位的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和单位协商解决。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一份交二级学院存档。

15.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16.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至乙方完成实习返回学院报到时止。

 

甲方: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

(二级学院签章)

          

 

乙方:                       专业          (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本人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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