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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学院就业办 日期:2016年03月03日 浏览: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由老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里进行实习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健康成长,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专业在校生,包括课程实习、顶岗实习及体验式实习、社会实践等方面。

一、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务处提出,就业办、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二)就业办针对每一学年的实习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实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院外教学实习工作。

(三)在学生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四)在选择院外实习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院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院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的空间。

(五)抓好从学院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的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院汇报。

(六)创造学院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得到和谐、安全的氛围。

(七)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八)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院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九)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十)在实习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损坏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各类器材、设备。

(十一)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了解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维护方法等,做到安全及规范操作。

二、学生安全要求

(一)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应该是相关部门及人员首要关注的问题,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严密防范,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学生上岗前,学院和接收学生单位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上岗,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到如“冲床”等高危岗位实习,对此实习班指导老师应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和违规操作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三)实习班指导老师要教育和监督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劳保要求,不得擅自操作企业里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设备。

(四)原则上学生到企业实习应由企业解决住宿,企业和实习班指导老师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实习班指导老师反映,指导老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五)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六)学院或接收单位在学生实习前,要为每位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三、实习班指导老师安全要求

(一)学生实习班指导老师是学生实习时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安全工作实行老师包干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实习班指导老师要不断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力度,并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安全规范。从思想上、技术上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类型,要主动与学院沟通,由学院与企业协商解决。

3.实习班指导老师每周实习学生沟通一次,要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就业办、二级学院汇报情况。

4.实习班指导老师每天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考勤工作要有文字说明和记录。

5.必须把实习学生按所到企业进行分组,确定组长及负责人,建立汇报制度,教育学生,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汇报。

四、紧急情况预案

由于学生到企业实习时间长、实习地点分散、企业种类繁多、工种不一、劳动时间段复杂以及住宿、交通不便等方面的因素,出现偶发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非常大。学院及接收学生单位必须以高度的关爱心、责任感最大可能地防范和消除可预见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通常这要求企业和实习班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并尽最大努力改善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应按生命重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快速反应,不惜代价把可能出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减到最轻。

(一)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通知实习班指导老师和学院领导,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一律就位,随时听候安排。

(二)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或无故脱岗、离岗,企业应尽早与实习班指导老师联系,查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院领导汇报处理。

(三)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并通知实习班指导老师,实习班指导老师酌情将情况反映到就业办。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中毒等突发事件,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学院领导处理。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班指导老师,实习班指导老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就业办。

(五)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不提倡学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员角色,同时应迅速通知学院相关领导和人员。

(六)出现突发事件,学院要立即查明情况,并授权专人负责向媒体发布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其它人不能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

五、本制度由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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