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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举办以“合规、专业、智慧”为核心内容的校园安全管理系列之法律专题培训会
作者:就业创业工作处杨红霖 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法律意识,并提升我校各主要部门及相关岗位教师在教学服务工作中的应急应变能力,2019117日下午1点半,我校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B区506会议室举办了“合规、专业、智慧”为核心内容的校园安全管理系列之法律专题培训会,由校长子重仁主持会议,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牵头,邀请铭鼎集团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赵月霄根据近期发生的相关校园安全事件进行法律安全事宜的培训,参会人员包括就业创业工作处、安全保卫处、人事处、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行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对接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学生科科长、就业创业指导员等共计44名教师




培训伊始,校长子重仁根据学校发展情况简述了此次培训的目的及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培训过程中,首先,铭鼎集团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赵月霄从此次会议要求的着装及校徽党徽规范入手,结合现场参会人员的着装规范情况引入了校园安全管理规范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生动的案例以及当下集团、学校发展现状从集团、学校管理的方向说明了管目标、管流程、管规则理心态、理思路、理情绪”的含义,从“合规”的角度说明了集团经营行为、管理者履职行为需符合法律、法规禁止性要求的重要含义,从管理层与员工间的身份关系及法律关系结合华为任正非的案例说明了全校各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校园历史安全事故案件用历史及当下法律环境的不同处理方式对比说明了校园安全管理已从“拿钱解决”的不完善法律机制发展为当下各事故责任方权利义务规则不断完善及人们对生命权、健康权不断重视的情况,从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面对各类媒体时应具备的态度说明校园安全管理规范流程完善的重要性,并根据“专业人处理专门事”的问题处理思路对学校安全事件的处理程序提出了相应流程汇报要求



其次,赵主任结合住宿、食品、校医院等方面出现的安全事件案例从“专业”的角度说明了如何通过辨识学校运行流程活动过程中人、物、系统、制度等诸要素危害因素在风险评估后采取控制举措以实现学校本质安全因素的和谐统一从校内外、政治因素的角度说明了影响学校安全管理环境的因素,结合校园历史安全事件案例分别从校内与校外的角度分析了各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的职责内容及应急处理思路,并特别根据近期发生的校内外安全事件处理情况分析了因不懂法、不守法及人情高估期望下出现的处理问题,一切事故都是为头脑中有水的准备的夸张比喻说明了“人”的思想思维在学校本质安全因素中的核心作用,故要求各安全事件涉及部门应吸取经验教训始终坚持预先评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问题处理思路来完善相关安全事故运行机制



之后,赵主任结合新闻图片及视频案例分别详细分析了学校教师应如何从“智慧”的角度思考问题。从名震全国的“云南大学生-马加爵杀人事件”、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类“校园欺凌事件”均说明了学校教师特别班主任及辅导员对待大学生宿舍安全问题的隐患不能停留在表面工作而更要关注学生间的交际关系及心理状态;从当下热议的“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不明死亡事件”到大学生聚餐约酒等娱乐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件说明了当下大学生乃至很多成年人都特别缺乏参与此类娱乐活动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及法律责任意识,特别着重分析了大学生外出置自身于不幸的原因包括交友不慎、涉世未深、缺乏安全危机防范及实践判断力等,以幽默风趣的调侃方式解析了当下成年人聚餐约酒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因劝酒、压酒、灌酒或未尽照顾义务等而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从教师学生出行方面举例说明了无偿搭车、拼车情况下好心助人方往往缺乏承担接受帮助方安全责任的法律意识恐因好心帮倒忙置自身于不利的境地,而接受无偿搭车或共同拼车方也往往缺乏相关法律风险意识及自身需承担的责任认知能力;结合近年来“助人为乐”后“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说明在“助人为乐、义务帮忙”前应谨慎,因个人主动助人致他人损害但“被帮助的人”在帮助人实行帮助前明确拒绝帮助的是不用承担相关损害赔偿责任的,且帮工助人者如帮忙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需自行承担其帮忙过程中致他人损害的相应连带赔偿责任;之后,又结合近年来“见义勇为”后“不得好报”的案例,要求学校教师以身作则,运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见义勇为”意识,教师与学生均应在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充分借用专业人士的能力资源,并采取积极智取的行为,不盲目、不冲动地“见义智为”。

通过多类典型案例的分析,赵主任要求学校教师至少要学习了解《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可根据个人需求学习《婚姻法》等相关民法知识以形成个人的基本法律判断思维,并根据“义务相帮、见义智为”等案例说明了教师在秉承师德以实现“做人尽善尽美”目标处理安全事故问题的同时应正确处理个人感性与理性的关系,表明教师特别管理层的教师及相关部门在以“不忘初心”的感性为价值判断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时更应结合生活、心理、生活等常识认知因素以“智慧”的理性思维分析事实、从人性的角度把控问题处理底线、从学校乃至社会大局的角度考虑利益处理因素、用基本法律判断思维辨识评估风险、视事实与法律的关系轻重采取防控举措、以研究的态度调研分析安全事故问题发生的原因、探寻多方责任主体角度问题处理的方案,在法律是不断完善的规律下鼓励我校教师以成为“精于维护”的集团、学校精英为目标坚持学习法律。最后,赵主任将法学界关于“事实与法律”间关系的经典语句赠送给所有参训人员,让我们自行去思考,并总结了本次培训主题“合规专业智慧”间的关系,“合规”是“专业”执行的基础,“智慧”是专业落实的重要思想指导途径,“智慧”地提升“专业”能力,才能落实“合规”的目标。

培训结尾,赵主任又针对近期学生校外娱乐活动生活的发展及学生在外“开房”的案例提出相应教育培训指导思路,接下来,我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再次邀请赵主任面向我校学生进行相关法律专题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学校校长子重仁对此次培训进行总结感言并对参训教师此次法律专题培训成效的落实提出了期望要求。培训会后,赵主任又为人事部、安全保卫处等部门就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进行了专题交流讨论活动。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校管理层教师、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等的法律意识,为我校未来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范体系奠定思想及师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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